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青岛理工大学、国际铜业协会(中国)、山东高密中亚暖通设备有限公司、北京三叶散热器厂、北京佛罗伦萨散热器有限公司、沈阳吉水散热器有限公司、沈深圳市方大暖通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浙江) 努奥罗散热器有限公司、兰州陇星散热器有限公司、天津市华琛散热器有限公司、天津马丁康华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天津市锐 新散热器有限公司、河南省恒春暖通设备有限公司、山东早春集团淄博汇德暖通设备有限公司、山东冶金散热器厂、郑州市瓦萨齐散热器有限郑公司、山东省龙口市南山塑钢建材总厂、佛瑞德 (郑州)工业有限公司、唐山大通车料有限公司。
散热器按JG/T 6的规定,以同侧进出水口中心距为系列主参数,散热器如图1所示。
5.1.1散热器工作所承受的压力应为1.0 MPa,试验压力应为工作所承受的压力的1.5倍。在稳 压时间内散热器不应有渗漏现象。
5.2.1散热器的散热量(含散热量计算公式及单柱标准散热量),按GB/T 13754 规定的标准条件来测试。其最小名义标准散热量数值应达到表 1的规定。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 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5.3.1散热器上下联箱及立柱铜管应使用TP2或TU2挤压轧制拉伸铜管,应符合GB/T17791规定;立管最小管径为15mm,最小壁厚为0.6mm;上下联箱所用铜管最小壁厚为0.8mm。
5.3.2当铝翼管材料牌号为6063或6063A时,应符合GB/T5237.1中有关力学性能和GB/T3190中有关化学成分的规定。
5.8.1散热器尺寸见表2,散热器外观尺寸的极限偏差见表3, 形位公差见表4。
下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本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不是能够使用这些标准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
5.5.1铜管与铝翼管胀接复合时应有适当的过盈量,以保证胀接复合后配合紧密;光面铜管与铝翼管标准试件的胀接复合剪应力不应小于0.7MPa,铝翼管内径负偏差不大于0.4mm。
5.6.1散热器接管采用螺纹连接。进出口宜采用HT62黄铜锻制,内螺纹分别为 G1/2、G3/4、G1。
本标准规定了由铜管立柱与铝翼管胀接复合后,再与上下铜管联箱组合焊接成型的铜铝复合柱翼型散热器(以下简称散热器)的术语和定义、型号与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以热水为热媒的散热器。散热器的工作所承受的压力为1MPa;热媒温度不高于95℃;热媒水的酸碱度 pH=7-12,氯离子(Cl-)、硫酸根(SO2- 4)分别不大于100mg /L 。其他指标应根据采暖系统供水情况,分别符合GB1576、HG/T 3729标准中关于供暖系统水质的规定 。
按规定长度1000mm土100mm(当高度 H≥900mm时为500mm士100mm)的检验样片测得的标准散热量,折算成该片长L=1000mm时的标准散热量。
5.7.1散热器外表面应在良好的预处理后采用静电喷塑或烤漆工艺,按有关标准要求进行表面处理。漆膜附着力测定应符合GB/T 1720的规定,附着力等级应达到 1-3级;漆膜耐冲击性能测定应符合GB/T 1732的规定。
表示单柱长度为80 mm,宽度为50 mm,同侧进出水口中心距为500 mm,工作所承受的压力为1.0 MPa的铜铝复合柱翼型散热器。
5.4.1散热器 焊接应符合GB/T 985和HGJ 223的规定 。联箱与立柱的联接,应在联箱钻孔并翻边后再将立管插入焊接;翻边高度不应小于3mm;采用硬钎焊焊接。
5.4.2焊接部位应焊接牢固,表面光洁,无裂缝气孔。散热器整体外观应平整,外观光滑 ,无明显变形、扭曲和表面凹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