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销售集团西北能源贸易有限公司对1月份贸易煤进行电子挂牌交易,现公开邀请合乎条件的交易商参加。
二、交易资格:国能580·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资审合格的煤炭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
三、2020年1月14日到1月31日神华销售集团西北能源贸易有限公司贸易煤各标段交易煤种、交易量及拦标价。
四、合同履约执行期:从2020年1月14日起执行,至2020年1月31日止。
五、交易规则 交易开始后按照“优先价格低、其次数量大,最后时间早排序”的原则,实行合理低价成交;交易商报价低于加权平均价的,实际报价为成交价;交易商报价高于加权平均价的,加权平均价为成交价。
(一)交易商应在本标段合同履约期开始后,按不少于月中标量日平均数量组织煤源上站。同时,交易商应具备5000吨/日以上24小时不间断的持续供煤能力。
4. 当结算干燥基全硫St,d>1.0%,每超出0.1%,结算价下浮3元/吨;全月加权结算。
5.当干燥基全硫St,d>1.4%时,单批次扣款每列扣款10000元。6.当结算干燥基灰分Ad>25%时,每超出1%,结算价下浮2元/吨。
(三)西北公司对上站煤进行质量初检,最终以各最终用户确定的结算数量、质量作为数、质量结算依据。具体细则及煤质奖罚以采购合同中条款为准。
1.西北公司以最终用户最终结算数量、质量结果与交易商进行货款结算,结算周期、付款方式与最终用户结算周期、付款方式同步。
2.如履约期内市场发生明显的变化,最终用户到厂采购价格会出现涨价或降价的情况,西北公司依据价格变动情况以补充协议的形式,根据涨价或降价的幅度,等额调整交易商的采购价格。
(一)因神华销售集团西北能源贸易有限公司问题造成未完成当月计划50%,按照自愿原则,供煤单位可选择以下任一方法对欠量进行处理:
当月完成成交量的20%(不含)以下,扣除全部保证金;当月完成成交量的20%-50%(不含),扣除一半保证金;详细规则及内容参见《神华销售集团西北能源贸易有限公司贸易煤专场交易管理办法》和《神华销售集团西北能源贸易有限公司贸易煤专场交易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