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十八届中央第十二轮巡视对14所中管高校党委专项巡视的反馈情况公布。通报指出,多校校企管理混乱,校办企业和合作办学等领域的廉洁风险也十分突出。
校企管理混乱并非高校的新问题,早在2015年,教育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直属高等学校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中便明确要求,要全面清理规范高校所办企业。然而,校办企业产权不清晰、侵占国有资源等问题至今还在很多高校存在。
在笔者看来,这一现象的根源在于,行政治校导致现代大学制度缺失,也由此令办学信息不公开、不透明,校企的资产管理、资源配置由领导拍板,从而进一步影响校企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国外很多世界一流大学,营收是办学经费的重要来源,而我国不少大学的校企却没有市场化经营机制与理念,反而是靠学校资源吃饭。
要治理校企管理混乱局面,就需要大学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并以现代企业制度来建立校企,理清学校和校企的关系。在美国,很多大学(包括公立大学)的投资、营收是学校办学经费的重要来源。比如,2014 年身为私立大学的哈佛大学和斯坦福大学的捐赠及投资收入占总收入的占比分别是 35%和 31%,而公立的伯克利分校的捐赠及投资收入也达到为10%。据报道,美国大学过去十几年的基金投资收益十分好。基金顶级规模的哈佛、耶鲁和普林斯顿三所大学平均投资收益率高达10%。
美国大学的投资收益不菲,不是学校直接投资,而是由专业的投资人士完全商业化运营。投资全部公开、透明。这就避免了学校领导直接干预投资,并从投资中谋利。虽然投资只是学校经营的一种模式,还有别的由学校(教授)直接经营的企业,但其中的道理是一样的,都需要明晰权责。
以教授用科研成果举办企业为例。去年,为鼓励创新,我国规定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校科学技术人员在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前提下,经单位同意,可以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或者离岗创业,在原则上不超过3年时间内保留人事关系。该政策的出发点是好的,可如果没有对岗位工作职责的科学设计,以及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评价,就可能有人利用该政策占用单位资源做自己的事。我国有的校办企业就是内外部人员联合,用学校的资源搞经营,学校校方没获得任何好处,还面临办学声誉受损的风险。
是为学校获得更多的办学资源,还是用学校办学资源牟利?我国高校校办企业应该追求前者。事实上,我国高校兴办校办企业,其目的一方面在于推进科研成果产业化,促进学术研究、人才教育培训;另一方面则在于,让学校拓宽办学经费来源,不再只依靠政府拨款和学费办学。
为此,学校也就应该完善治理结构。首先,应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向全校师生、社会公众公开学校的基金投资、校企经营,满足师生知情权,也接受监督。其次,要以现代大学制度明确教师的责权,以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大学基金管理、投资,以及企业的管理、经营。不能用办学思路搞经营,也不能以经营影响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