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夯实安全出产作业根底,加强典型违法事例和严重事故隐患曝光,有用防备遏止重特大出产安全事故,依照《武清区安全出产治本攻坚三年举动计划(2024—2026年)》作业部署,近来,武清区应急管理局通报2起安全出产行政法律典型事例,以案示警,强化震撼效能。
2025年1月14日,天津市武清区应急管理局法律人员在对某技能有限公司进行法律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的喷雾干燥塔现场无有限空间警示标志。
处理结果:上述行为,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则,根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则》第十九条的规则,天津市武清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期限改正指令书,要求该企业规则时限内完结整改,并对该企业的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作出了人民币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5年1月13日,天津市武清区应急管理局法律人员在对某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法律检查时发现,该企业贮存、运用风险化学品未树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
处理结果: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的规则,天津市武清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期限整改指令书,要求该企业规则时限内完结整改,并对该企业的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作出了人民币1.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