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勤县民太重风电设备有限公司、潘多奇犯合同诈骗罪一案刑事裁判涉产业部分已由本院依法立案履行。因部分被害人现有方法无法联络,为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高效、有序、精确地完结资金清退作业,现将资金清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清退目标为本院作出的(2021)甘06刑初20号刑事判决中经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审阅确认的被害人。
本案被害人在公告期间,能够向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履行局邮递领款相关资料或到履行局209办公室提交书面领款资料,履行人员将对被害人提交的身份信息、银行卡号、开户行等信息进行核实。逾期未提交领款资料领款的,本院将剩下案款依法进行提存,提存后不影响后续案款的清退。
领款需供给资料:被害单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需签名加盖公章并附联络方法),被害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需签名捺印并附联络方法),被害人名下银行卡复印件及账号信息(银行卡复印件中请注明开户人名字、开户行信息及联行号)。
(一)因案子触及被害人人数很多,且被害人来自全国各地,为保证被害人合法权益,赶快顺畅清退,请被害人活跃尽力合作完结核实作业。
(二)本次清退作业不收取费用,任何以法院、检察院、公安或其他机关名义以任何理由要求汇款、转账或索要银行账号密码的,请被害人不要相信、付款并及时向公安机关告发,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