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游戏官网下载

当前位置:首页 > 爱游戏官网下载

当前位置首页 > 爱游戏官网下载

贴心完善,保障您购买无忧~

最高4400元㎡!广州两区发布征收补偿新标准!

最高4400元㎡!广州两区发布征收补偿新标准!

时间: 2025-04-24 11:11:27 |   作者: 爱游戏官网下载

近日,广州越秀、海珠发布了农村私宅征收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村民住宅有多种补偿方式。此外,还有白

  近日,广州越秀、海珠发布了农村私宅征收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村民住宅有多种补偿方式。此外,还有白云、南沙区的部分村征地补偿方案也公布了,下面一起看看补偿安置费是如何......

  近日,广州 市越秀区正式公布实施了《广州市越秀区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补偿费用标准》。标准的 出台旨在进一步规范征收补偿工作,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土地征收工作顺利推进。

  该标准有效期为3年,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实施前已签订征地补偿协议或公布实施方案且明确补偿标准的,按约定执行,特殊情况需按本标准执行的,需报区政府批准后调整。

  •在农村村民住宅补偿上,充分尊重权利人的自主选择权,提供复建安置、产权调换、货币补偿等多种方式。

  其中,选择复建安置或产权调换的,将按照越秀区农村村民住宅重置价标准做补偿,并结清房屋价值差价;

  选择货币补偿的,可参考重置价标准执行,若对标准存在异议,还能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确定补偿金额。

  该重置价标准根据住宅结构类型细化分类,框架结构每平方米4400元,砖混结构每平方米4200元,砖木结构每平方米3300元,简易结构每平方米1000元。

  •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方面,针对非住宅类建筑物,在不具备复建安置和产权调换条件时,可参考越秀区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标准做货币补偿,对该补偿标准有异议的,也能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估。

  重置价标准根据非住宅类建筑结构类型细化分类,框架结构每平方米4200元,砖混结构每平方米4000元,砖木结构每平方米3100元,简易结构每平方米960元,钢结构每平方米2500元。

  除建筑物外,像自搭阁楼、围墙、行车道路等各类地上附着物,也都明确了详细补偿标准,涵盖多种类型与规格。例如,围墙细分结构类型,简易围墙每平方米200元,实体围墙每平方米320元,花岗岩钢枝每平方米510元。

  一般青苗包含谷物、豆类等短期农作物。其中,粮食作物类的谷物、豆类、薯类按每亩5000元补偿;经济作物类的花生按每亩5200元补偿、糖蔗按每亩5500元补偿、果蔗按每亩8500元补偿;蔬菜类按每亩8000元补偿。

  长生青苗涵盖苗木、花卉、果树以及水产养殖品等生长周期较长的经济作物和产品。果木类中,优质水果(含新引进的珍稀木本水果)、龙眼、荔枝等,依据胸径不同,补偿标准从胸径 5厘米以下(含5厘米)每棵420元到胸径超过55厘米每棵20000元不等;水产类补偿也根据养殖品类差异而不一样,一般鱼类每亩9800元,优质品类每亩13200元,珍稀养殖类、观赏鱼类、水产种苗每亩16000元。同时,对于盆栽苗木、花卉等特殊情况,按迁移费补偿,由第三方评估确定费用。

  近日,广州市海珠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对《广州市海珠区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告。

  根据公告,农村住宅建筑补偿项目依据建筑结构不同,分为框架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等多个类别。

  除住宅建筑外,非住宅建筑也有一套详细的补偿标准,适用于包括商业用房、农贸市场、工厂仓库等各类建筑。

  此外,公告中还提到了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但目前还未详细披露村屋的完整补偿标准。

  根据现有案例及部分奖励和补助有关信息,村屋货币补偿价格(弃产)预计在0.9万元/㎡到1.2万元/㎡之间,最高可能达1.5万元/㎡。 具体货币补偿标准和奖励还待正式公布!

  据悉,按照规划,海珠有19个城中村被列入2021年-2035年的城市更新名单中,今年预计有9条村进入到实施阶段。

  这份村民住宅补偿标准,适用全区所有旧改项目参考,对于“依法征收、净地出让”的做地模式也具备极其重大意义。

  特别是重点推进的新中轴片区,红卫村、康鹭、东风村、三滘村的旧改进度条也在快速刷新,已形成了连片开发的大趋势。

  近日,白云区土地开发中心发布3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涉及4个村,拟征地共约428亩。其中,土地征收补偿费标准为195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标准为195万元/公顷,为成片开发建设需要。

  拟征收龙归街柏塘村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所有土地10.5465公顷(158.1975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为广州市白云区2024年度第五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民科园核心区柏塘村西北侧地块)。

  根据《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民营科技园核心区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云府办〔2024〕44号),土地征收补偿费标准为195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标准为195万元/公顷。

  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民营科技园核心区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云府办〔2024〕44号)的规定执行。

  (二)留用地安置。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的规定,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10%,按照实地留地安排留用地。

  (三)社会保障。该项目征收龙归街柏塘村土地面积共158.1975亩,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规定,核定该项目按4.46万/亩标准一次性计提征地社保费共705.57万元,预存入区“收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过渡户”,专款用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

  (二)补偿登记期限和方式。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应当在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23日内,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集体土地承包合同及身份证等证明材料至广州市白云区龙归街道办事处(联系人:谢先生;电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请相互转告。未按期办理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经确认或者公示的土地现状调查的最终结果为准。

  (三)异议反馈渠道。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23日内持土地权属证明材料等向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管理委员会提交书面意见。异议提交地址为:广州市白云区龙归街科泰二路白云高新区产业创新园3栋(联系人:黄女士;电线)。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我区将在收取意见后,对符合《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依法依规组织听证。

  拟征收龙归街夏良村第十一经济合作社、夏良村第十三经济合作社、夏良村第十六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9.6412公顷(144.6180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为2024年度第八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民科园核心区二期北太路北侧夏良村地块)。

  根据《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民营科技园核心区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云府办〔2024〕44号),土地征收补偿费标准为195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标准为195万元/公顷。

  按《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民营科技园核心区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云府办〔2024〕44号)的规定执行。

  按《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民营科技园核心区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云府办〔2024〕44号)的规定执行。

  (二)留用地安置。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的规定,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10%,按照实地留地安排留用地。

  (三)社会保障。该项目征收龙归街夏良村土地面积共144.6180亩,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规定,核定该项目按4.46万元/亩标准一次性计提征地社保费共586.37万元,预存入区“收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过渡户”,专款用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

  (二)补偿登记期限和方式。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应当在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23日内,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集体土地承包合同及身份证等证明材料至广州市白云区龙归街道办事处(联系人:朱先生;电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请相互转告。未按期办理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经确认或者公示的土地现状调查的最终结果为准。

  (三)异议反馈渠道。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23日内持土地权属证明材料等向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管理委员会提交书面意见。异议提交地址为:广州市白云区龙归街科泰二路白云高新区产业创新园3栋(联系人:黄小姐;电线)。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我区将在收取意见后,对符合《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依法依规组织听证。

  拟征收太和镇田心经济联合社、营溪村第五经济合作社、营溪村第六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8.3437公顷(125.1555亩)。

  其中,农用地1.131公顷(16.965亩),含耕地1.0402公顷(15.603亩);建设用地7.2127公顷(108.1905亩),不涉及未利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政府组织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为白云区2024年度第八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民科园核心区二期广从路东地块二)。

  根据《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民营科技园核心区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云府办〔2024〕44号)》,土地征收补偿费标准为195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标准为195万元/公顷。

  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民营科技园核心区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云府办〔2024〕44号)》的规定执行。

  (二)留用地安置。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的规定,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10%,按照实地留地安排留用地。

  (三)社会保障。该项目征收太和镇田心村、营溪村土地面积共8.3437亩,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规定,核定该项目按4.46万/亩标准一次性计提征地社保费共512.99万元,预存入区“收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过渡户”,专款用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

  (二)补偿登记期限和方式。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应当在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23日内,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集体土地承包合同及身份证等证明材料至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冼先生;电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请相互转告。未按期办理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经确认或者公示的土地现状调查的最终结果为准。

  (三)异议反馈渠道。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23日内持土地权属证明材料等向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管理委员会提交书面意见。异议提交地址为:广州市白云区龙归街科泰二路白云高新区产业创新园3栋(联系人:易女士;电线)。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我区将在收取意见后,对符合《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依法依规组织听证。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有关法律法规,需将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冯马三经济联合社、横沥镇冯马一经济联合社、横沥镇群结经济联合社、横沥镇太阳升经济联合社、万顷沙镇福安经济联合社、万顷沙镇红洋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万顷沙镇年丰经济联合社、万顷沙镇同兴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万顷沙镇同兴经济联合社、万顷沙镇新安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5.4445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按规定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横沥镇冯马三村、冯马一村、群结村、太阳升村,万顷沙镇福安村、红洋村、年丰村、同兴村、新安村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府将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开展征收土地调查,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在的状况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的最终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等有关法律法规拟定。正式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将另行公告。其中,征收土地的土地征收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和青苗等的补偿,将根据调查确认的真实的情况拟定具体的补偿标准。

  值得一提的是,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此前已公示,士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合计6092.856万元,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614.3万元。

  (三)根据实际测量、现状调查和确认结果拟定具体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将按规定进行公告,并充分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等利害关系人意见。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收土地的具体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来源:广州越秀政府门户网站、广州海珠政府门户网站、广州日报、广州白云发布、南沙规自局、网络等

  本刊文章及图片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本刊发表文字、图片作品并不意味着本刊立场观点/部分采用稿件因故无法联系作者,如有侵权请移步后台联系删除。

产品展示
砖混式固化干燥室
钢结构固化干燥室
联系我们
销售热线:13623830698/13903864496
技术咨询:13623830698
售后服务:13903864496/13938291817
二维码
关注我们